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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“求职人员须知”系列问答之二---

 
 

    职业介绍机构如何收费?答:目前,我市职业介绍机构按市物价规定,执行粤价犤2000犦57号文件收费标准。主要有两项:登记费和中介成功服务费。招聘(求职)登记收费10元/人,资料上网加10元。介绍成功费按高(研究生)、中(本科)、初级(专科)职称、中专、其它等分别收250元/人、200元/人、150元/人、150元/人、50元/人。上述费用只向用人单位或求职者一方收取,不得重复收费。凡登记后30天内,未能为用人单位或求职者找到合适人员或单位,必须全额退还介绍成功费。
    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应注意什么?答:1、准备好求职所需的资料,包括身份证、文凭、职业技术资格证、计划生育证及有关复印证,简历,照片;2、到合法职业介绍机构;3、根据自身条件和用人单位要求,找准应聘职位(可要求职业指导);4、以合理的要求和自信的态度应聘面试;5、保留中介机构和招聘单位开具的所有收据、介绍函、协议。
    求职者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?答:求职者应查对中介机构或用人单位开具的介绍信、收据、用人协议、签名、印章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。如有出入或模糊不清,求职者很可能面临陷阱。如果合法职业(人才)中介机构介绍的工作与中介承诺不符或收费不合理、招聘信息虚假,可找劳动、人事部门投诉;如果中介单位或用人单位无证照、超范围经营,找工商部门投诉;如果遭遇行凶欺骗,立即打“110”或到当地派所报案。市政府已对劳动力市场管理下发专门规定,求职者可按案件性质找有关职能部门解决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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